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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申请后购买,单机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 ■谷物烘干机、高性能植保机械首次列入补贴范围 ■插秧机及其配套设备补贴标准提高到购机金额的50% 昨天,市农机总站传出信息,省财政局、农业厅下达给我市2006年度中央与省级农机购置财政补贴资金520万元,各县(市)安排财政补贴资金已超过320万元,对大中型农机购置的补贴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据悉,我市农机补助资金总额居全省前列。
据了解,200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延续前两年政策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调整。一是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今年我市首次将谷物烘干机、高性能植保机械列入补贴范围,购机农户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二是补贴对象更加明确。规定农机(农技)服务组织必须“具有工商营业执照”,“2005年12月31日前注册成立且运作规范”的社员才能享受补贴政策。三是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度按单机价格的三分之一确定,并规定单机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同时要求粮食播种面积、现有农机存量、需求量与购买力相适应。四是申购程序进一步规范。改变了以往先购后补的办法,实行先申请后购买的程序,确保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五是政策的导向性更为明确。确定以粮食主产区和粮食生产重点环节为补贴重点,对插秧机及其配套设备的补贴标准 提高到购机金额的50%。 2006年购机补贴程序是:购机者须通过所在地乡镇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向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购机申请,填写购机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公示后,上报市、县农业局,经同意才签订购机补贴协议。至此,购机者才可获得购机补贴资格。
目前,各地农民申购农机热情高涨。市农机总站负责人表示,鼓励符合申购资格的农户积极申报,将促进我市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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