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农〔2007〕32号
各县(市)农业局:
为更快更好地完成今年省政府下达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借鉴前二年的治理经验,尽快逐个制订排泄物治理工作方案,于3月底前上报市农业局审批。
二、各地要在成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于3月20日前上报市农业局。
三、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联系卡,并将联系人名单于3月20日前上报市农业局。
四、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工作月报制度。各县(市)要及时全面地了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理项目建设进程,落实专人如实填写治理进度表,经领导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每月7日前以纸质和电子文本的形式上报市农业局(发送至市畜牧兽医局陈宏梁的农民信箱)。
附件一:县(市)规模场排泄物治理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一:县(市)规模场排泄物治理联系人名单
附件三:绍兴市2007年度省定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泄物治
理进度表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