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业龙头企业新《劳动合同法》辅导报告会在县农业局举行
作者:杨少英     来源:新昌县农产品安全检测(信息)中心     时间: 2007-12-25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进我县农业企业的规范有序发展,12月24日下午,全县农业龙头企业新《劳动合同法》辅导报告会在县农业局举行,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副总队长邢金昌应邀作专题报告,县府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农口部门和各镇乡(街道)有关负责人及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主要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县农业局局长俞凯主持报告会。
 

 

    邢金昌副总队长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新《劳动合同法》作了全面阐述和分析,结合自己20多年的劳动保障执法工作,运用大量事例重点讲解了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农业企业提出的问题作了一一解答。整个报告既全面又突出重点,既讲政策理解又讲实际应用,体现了政策性、理论性和实用性,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报告会结束后,俞凯局长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他指出:一要认识好。贯彻新《劳动合同法》是维护法律严肃性的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维护双方利益的需要;二要学习好。要原原本本学,逐句逐字学,真心真意学,做到真正理解掌握;三要执行好。做到认真执行,依法执行,有效执行。

    新《劳动合同法》共八章九十八条,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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