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要求进一步减轻乡企负担让乡镇企业轻装前进
2000年6月16日经济日报讯:获悉,我国将在今年集中一段时间,对乡镇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罚款、集资、基金项目和各种摊派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以切实减轻乡镇企业负担。
据介绍,当前,向乡镇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在一些地区还相当严重,成为影响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批准,农业部等7部委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大乡镇企业减负力度。
这份通知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下发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已公布取消的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等项目,适用于乡镇企业,一律不得再向乡镇企业收取。
通知规定,凡属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财政部、国家计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之外向乡镇企业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之外向乡镇企业实施的罚款和集资项目,国务院及财政部规定之外向乡镇企业收取的基金项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用于支援农业和农村社会性支出之外的基金项目均一律取消;各种摊派和乱集资,一律取消。坚决制止超标准收费和罚款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对按规定未被取消的向乡镇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集资、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合理的予以保留,但标准过高的要把标准降下来。重复收取的要予以合并。凡需保留的包括降低标准和合并的项目,要按照管理权限从严重新审批。 |